环境损害
环境损害的相关文献在1983年到2022年内共计584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环境保护管理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522篇、会议论文28篇、专利文献127884篇;相关期刊327种,包括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医学杂志、法制博览等;
相关会议23种,包括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第二届农林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论坛、2009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等;环境损害的相关文献由832位作者贡献,包括於方、李涛、王志霞等。
环境损害—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127884篇
占比:99.57%
总计:128434篇
环境损害
-研究学者
- 於方
- 李涛
- 王志霞
- 刘宁国
- 刘长兴
- 华雷
- 孙佑海
- 徐祥民
- 杨慧珠
- 王金南
- 白雪原
- 罗隽
- 陈朋龙
- 龚海峰
- 于文轩
- 刘倩
- 刘训华
- 叶晓丹
- 周文强
- 周春艳
- 宋有涛
- 尹锡奎
- 布乃顺
- 张式军
- 李予博
- 王旭光
- 程亦斌
- 赵丹
- 赵亭
- 那力
- 马栋
- 齐霁
- 乔冰
- 于音
- 何国清
- 何永义
- 兰儒
- 冯敬尧
- 冯琪琪
- 冯雅囡
- 刘亚娟
- 刘恩媛
- 刘敏燕
- 别智
- 别涛
- 卓少杰
- 周丽娜
- 周建勋
- 周晨
- 孙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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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志强;
熊振;
瞿攀;
朱强;
刘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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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以46号汽轮机油泄漏突发水污染事件为例,根据现有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相关规定,开展了地表水环境状况和水生态服务功能调查,结果显示该事件造成了地表水环境损害,但通过应急处置后在较短时间内基本消除影响,未对下游的水生态服务功能造成明显的损害,不需要开展长期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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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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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某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故障而引起的水污染物超标排放案件为例,运用虚拟治理成本法对该污水处理厂违法排污造成的生态损害进行了量化评估。从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污水单位治理成本确定及相关系数的选取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介绍,通过计算得出了该案例所涉及的生态环境损害量化的数额,同时建议:在开展类似环境损害评估工作中应优先采用实测法来确定污染物排放总量,单位治理成本的确定不但要充分考虑受污染水体中的污染物种类及数量,同时还要结合区域内污水处理厂主要处理工艺,相关调整系数的确定要依据违法行为案发地所处区域的生态敏感性及污染物超标倍数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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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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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共青海省委印发《关于加快把青藏高原打造成为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在“夯实法治保障基础”中提出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衔接机制,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生态破坏和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在司法实践中,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是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的重要环节,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衔接机制的重要环节,也是严厉打击生态破坏和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依据,因此,完善青海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制,有利于把青藏高原打造成为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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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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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类的生存与自然环境息息相关,由跨界环境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成为当今世界最为迫切和突出的问题之一。若一国发生大规模的环境污染,则势必对相邻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居民生命安全造成重大威胁。本文通过阐释跨界环境损害的相关法律概念,总结国际法上的归责原则,明确了国际法上的预防义务和赔偿责任,并结合我国的发展状况及特点提出了相应的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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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洪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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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生态.环境侵权案件适用禁止令保全措施的若干规定》,明确在生态环境侵权案件中可采取禁止令保全措施,及时制止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避免造成环境损害的发生和扩大。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但有些地方环境污染问题却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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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脉;
宋亦心;
陈佳亮;
张路路;
张景茹;
余璇;
叶晓倞;
杨泽涛;
黄秋森;
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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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虚拟治理成本法作为一种常用的环境价值评估方法,对于环境污染责任追究工作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系统梳理虚拟治理成本法相关定义、适用范围以及评估流程,并对2014—2020年期间(以裁判日期计)国内典型相关案例从时间分布、地域分布、污染物类别及环境受体、鉴定机构情况等方面进行研究,梳理该方法的实践应用情况,总结我国虚拟治理成本法在鉴定实践过程中的经验与问题所在。针对存在问题中涉及的关键环节进行充分讨论并提出进一步完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虚拟治理成本法技术实践的对策建议,对于不断优化与规范该方法的应用以及完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技术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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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金爱;
陆修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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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8年,我国开始实施生态破坏行为致农田生态系统损害鉴定,但是司法解释未明确司法鉴定过程中如何定义生态破坏行为、生态系统环境损害。因此,执业过程中遇到极大困扰,执业范围经常受到质疑。笔者以生态学理论为基础,根据多年从业经验,分析生态系统环境损害与生态破坏,以获得更多农田生态系统环境损害认知共识,促进该领域司法鉴定工作更加顺利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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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兵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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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通过回顾图瓦卢籍散货船“安娜”轮触礁溢油事故致海洋渔业损害索赔案,引出我国海洋环境损害鉴定存在的官方鉴定机构偏少、鉴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鉴定成本过大以及海洋环境容量鉴定意见不一等问题,并从引入市场机制、提高鉴定质量、降低鉴定成本等方面对完善我国海洋环境损害鉴定提出建议,以期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以及相关标准的完善下,提高海洋环境容量损失、海洋渔业资源损失等鉴定的科学性,进一步保障油污受害人及各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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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德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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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然环境灾害评价是对解决自然环境灾害的一种技术支持方法。根据对区域环境损害的评估和评价,采取有效的对策,依法依规对损害自然环境的现象进行处罚,可以合理抑制个人污染环境的行为。在没有明确的技术支持的情况下,很难开展自然环境损害评估。针对这种情况,本文明确提出了几个解决这一困难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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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琼轩;
李一杭;
魏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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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渔船海上作业期间会向海洋排放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等,可能影响海域水质。本研究对我国沿海某市海域水质状况、渔船排污情况开展实地调查,确认排放的污染物对海洋环境造成损害的事实,并分析排污行为与海洋环境损害事实的因果关系,采用虚拟治理成本法对各类污染物排放量和其他指标进行赋值,计算出渔船长期排污对海洋环境造成损害的虚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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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莉
- 《长江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研讨会》
|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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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将“鉴定结论”修改为“鉴定意见”,标志着鉴定意见必须经过庭审检验才能作为定案根据.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环境污染案件鉴定意见的专业性、科学性,司法人员依然有径行使用、不经审查判断的惯性思维.本文拟通过全国有重大影响的12.19长江污染环境案中环境损害“鉴定”所涉及的争议问题展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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