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权
社会权的相关文献在1991年到2022年内共计262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260篇、会议论文2篇、专利文献7238篇;相关期刊161种,包括湖北警官学院学报、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法制与社会等;
相关会议2种,包括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2008年年会、中国宪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等;社会权的相关文献由247位作者贡献,包括龚向和、袁立、张雪莲等。
社会权
-研究学者
- 龚向和
- 袁立
- 张雪莲
- 邓炜辉
- 王锴
- 乔煜
- 汤闳淼
- 王新生
- 董宏伟
- 邓海娟
- 郑贤君
- 上官丕亮
- 丛晓峰
- 付浩然
- 刘俊海
- 刘凯威
- 吴德帅
- 夏梦婷
- 姜涛
- 孙杰
- 宋敏
- 张弘
- 张扩振
- 张震
- 徐钢
- 朱军
- 李文祥
- 李炳安
- 李秀凤
- 李蕊
- 李雅琳
- 杨思斌
- 柳湘
- 梁馨月
- 潘文卿
- 王堃
- 王月明
- 白小平
- 程宝库
- 胡玉鸿
- 许娟
- 许建宇
- 谢非非
- 赵雅琦
- 辛宇罡
- 韩敬
- 高军
- 付丽琴
- 何佩佩
- 何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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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湖勇;
盛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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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会法诉讼特别程序强调在民事诉讼法中建立满足社会法纠纷需求的民事特别程序,是应对社会法纠纷解决、弥补社会法程序空缺的关键之举。从历史溯源看,劳动争议处理经历了从民法向劳动法的转变。建立独立于民事诉讼的社会法特别诉讼是实现劳动法向社会法发展的理想图景;从现实需要看,社会法须建立与其实体内容相适应的诉讼程序是其发展不可或缺的因素,社会法诉讼特别程序不仅能协调社会权救济与传统诉讼程序的冲突,更能够发挥社会权从确立到实现的工具理性;从发展趋势看,从传统诉讼法到现代诉讼法的转变与社会法诉讼特别程序的建立相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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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浩然;
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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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工时制度历经数百余年的演进过程,从超越人体极限的十几个小时至现代社会适度工作时间的实现,各种权利思想扮演了重要角色。伴随启蒙运动中普遍性权利的觉醒,部分人权思想如平等、自由为后来工时制度演变起到了启蒙作用,启蒙运动后社会权的进一步发展则使劳动者实现了向社会人地位的转变。资本主义的发展使劳动时间的价值凸显并且劳动时间不断被延长,伴随着劳动者地位的改善及工人阶级权利意识的觉醒,工人发起缩短工时的罢工运动并成为工时制度演变的直接推动力。适度性是工时制度所追求的目标,伴随着各方的博弈,工时演变的最终结果是实现了各方的适度性,推动了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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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浩然;
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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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工时制度历经数百余年的演进过程,从超越人体极限的十几个小时至现代社会适度工作时间的实现,各种权利思想扮演了重要角色.伴随启蒙运动中普遍性权利的觉醒,部分人权思想如平等、自由为后来工时制度演变起到了启蒙作用,启蒙运动后社会权的进一步发展则使劳动者实现了向社会人地位的转变.资本主义的发展使劳动时间的价值凸显并且劳动时间不断被延长,伴随着劳动者地位的改善及工人阶级权利意识的觉醒,工人发起缩短工时的罢工运动并成为工时制度演变的直接推动力.适度性是工时制度所追求的目标,伴随着各方的博弈,工时演变的最终结果是实现了各方的适度性,推动了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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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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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面世以来,有关环境权属性的探讨就不绝于耳,但至今未有定论.这种从理论到理论的研究方法因过于理想化而影响到环境权的实现.鉴于环境公益诉讼与环境权在产生背景上的一致性、在目的上的高度契合性、在损害发生机理上的同一性,通过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来审视环境权的属性具有正当性.环境公益诉讼视域下,环境权作为一项权利,具有社会权属性.这一属性将环境权与诸多披着"环境"外衣的权利,如排污权、资源开发利用权等区别开来.经由环境公益诉讼实现环境权应做到:立法上,明确公民是环境权的权利主体,有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权利;执法上,明确国家是环境权的义务主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具有优先性;司法上,明确环境标准是环境权的载体,环境公益诉讼的适用具有条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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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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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明确地将健康权写入其中,这对于确定健康权在卫生法律体系中的基础权利地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健康权兼具自由权、社会权的权利属性,是对传统健康权的发展.本文通过解读该法中规定的健康权,力图准确理解把健康权纳入法律的初衷,以助益健康中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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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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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现有课题经费管理制度并没有充分认识科研自由的权利属性,是一种经费支配人的物化逻辑,课题经费管理依赖行政权力而形成管制模式.从科研自由出发,国家课题经费治理现代化的路径包括远期方案与近期方案,远期方案是强调把课题经费资助理解为国家对科研自由的保障义务,科研人员对课题经费使用具有高度自治权,强调科研人员支配课题经费的人性逻辑;近期方案是在科研越轨行为的处理方面,要认真对待"形式违法、目的合理"的违法阻却事由,不得动辄以贪污罪追究科研人员侵占或骗取课题经费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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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玉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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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类权利的发展经历了由自然权利到政治权利再到社会权利的阶段进化,体现了人类社会在不同时代所不同的权利需求。然而,对于何谓社会权,时至今日在国内乃至国际社会都还缺乏一个标准的概念界定。一种新型的权利不仅需要论证其正当性和合理性,也同样需要界定其内涵和外延,以使这类权利的界限能够得以明晰。由此,就社会权的核心要素进行系统提炼,并对质疑此等权利是真实、有效权利之诸观点进行有力驳斥,以期最终证成其真实性和有效性就显得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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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玉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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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为一种新型人权,社会权具有和自然权利、政治权利所不同的特殊属性。首先,社会权是一种身份权利,是以其属于某个国家、地区的居民资格以及弱者的特定身份而获致并享有这一权利;其次,社会权利是一种积极权利,需要国家施行积极作为,保障公民体面生活、尊严生存;再者,社会权是一种受益权利,即给予权利人以相关物质上的利益或行为上的帮助。因行为人是否参与的不同,存在由国家主导的社会权受益路径和由当事人参与的社会权受益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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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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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公民健康权近几年受到广泛关注.但老年人健康权在我国健康权规范体系中处于边缘化地位.自由权向社会权转移是老年人健康权源起的理论基础,全球老龄化社会治理使健康成为核心要素,国际人权行动的推动为国家保障老年人健康权的实现提供了制度契机.老年人健康权规范内涵应关注国际上业已形成的经验表达,还应了解其强调积极面向的复合权利属性,才能清晰地展现老年人健康权国家义务的复合形态.在基本权利功能体系理论下,老年人健康权义务体系包括基于防御权功能的国家尊重义务、基于受益权功能的国家给付义务、基于客观价值秩序功能的国家保护义务.我国老年人健康权的实现首先应在公民健康权立法中加强老年人专项立法,在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立法中强调老年人健康权内涵,同时通过构建“医养结合”的综合性的卫生保健制度保证国家的给付义务,通过完善老年人健康权司法救济保障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