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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性辩护

程序性辩护的相关文献在2004年到2022年内共计96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自动化技术、计算机技术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96篇、专利文献523037篇;相关期刊74种,包括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法学等; 程序性辩护的相关文献由94位作者贡献,包括陈瑞华、李静、亢晶晶等。

程序性辩护—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96 占比:0.02%

专利文献>

论文:523037 占比:99.98%

总计:523133篇

程序性辩护—发文趋势图

程序性辩护

-研究学者

  • 陈瑞华
  • 李静
  • 亢晶晶
  • 石浩旭
  • 卫欣
  • 哈腾
  • 孙彩虹
  • 李娜玲
  • 李红军
  • 李默
  • 期刊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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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年份

    • 林佳嘉
    • 摘要: 实证研究发现,程序性辩护主要面临三大问题:一是非法证据排除提出难、启动难、排除难;二是程序性辩护被滥用、审前程序性辩护被忽略;三是实体性辩护与程序性辩护主次把握不清。因此,为进一步完善程序性辩护制度,文章提出相应的建议:一是立法上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二是辩护律师在不同诉讼阶段和诉讼程序中把握辩护重点;三是围绕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发回重审制度采取有效的辩护策略;四是司法上应加大对程序性辩护意见的回应。
    • 邵明旭
    • 摘要: 刑事辩护是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其内涵已经由实体性辩护扩展到程序性辩护.狭义的程序性辩护是指辩护方针对国家专门机关的程序性违法行为申请司法机关宣告无效的行为,是辩护方主动的进攻行为,这一辩护方式对保障人权、实现程序正义具有重要意义.但现阶段审判前司法审查机制的缺失、程序性制裁措施不完善、律师保障程序不周全等因素,使得程序性辩护的效果大打折扣,为此要建立相应的保障措施促进程序性辩护的完善.
    • 苏方元
    • 摘要: 虽然我国刑事诉讼法为程序性辩护提供了一定的制度保障,但在现行司法体制下,只有在审判阶段才有真正意义上的程序性辩护存在的空间.程序性辩护是一种进攻性的辩护,其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策略优先性.在程序性辩护中,辩护方仅需初步举证,而控诉方举证则必须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
    • 魏思瑶
    • 摘要: 随着我国法治现代化,对人权保障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的重视,与实体性辩护相对应的程序性辩护的重要性逐渐凸显.程序性辩护的积极作用在我国无法进行淋漓尽致的发挥,一方面由于相关法律规定的不配套,另一方面在民众和公检法机关心中根深蒂固的对程序性辩护的误解与排斥也起着一定分量的消极影响.
    • 陈文聪; 谢川豫
    • 摘要: 2017年新出台的有关非法证据排除问题的司法解释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发展了我国现有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该解释细化了"非法取证行为"的内涵,初步确立了重复性供述的排除规则,完善了程序性辩护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检察机关、法院在审判前和审判阶段排除程序中的主导作用.但不可否认的是,受司法体制等因素的影响,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实体的排除对象上仍存在一定的结构性难题;而在程序上,律师在程序性辩护中仍面临的一些制度性障碍、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在审判前排除程序的参与不足以及审判阶段排除程序的形式化等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为了保证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有效实施,应当从根本上增强法院审判的独立性、权威性和公正性.%The new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of illegal evidence exclusion promulgated in 2017 has developed the exclusionary rule of illegal evidence in our country from the two aspects of substantiality and procedure.The interpretation refines the connota-tion of"illegal collection behavior",initially establishes the exclusionary rule of repeated confession,improves the system of pro-cedural defense and further clarifies the leading role of the prosecution and courts in the exclusion procedures of the pretrial and trial stage.Because of the factors of the judicial system,it is undeniable that there still exist some structural problems in the ex-clusion of entity object;and in the procedural part,lawyers are still facing some institutional barriers in the procedural defense, the lack of sufficient participation of the suspects and their counsels in the pretrial stage and formalization of the procedure of ex-clusion in the trial stage,all of which require urgent resolution.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implementation of the exclusionary rule of illegal evidence,it is of great importance to strengthen the court's independence,authority and impartiality fundamentally.
    • 何庆江; 石浩旭
    • 摘要: 程序性辩护制度能带来潜在收益,有着巨大的制度需求.由于受到宪法秩序、制度供给成本、现存制度安排、规范性行为准则、公众态度等因素的影响,我国的程序性辩护仍处于制度供给不足的状态,唯有针对诸影响因素采取相应的措施,才能实现程序性辩护制度的供求均衡.
    • 哈腾
    • 摘要: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核心是加强庭审实质化.这一改革举措无疑给检察机关的公诉办案理念、证据审查模式以及出庭公诉方式带来了深刻影响,尤其对公诉人的证据审查能力和出庭公诉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传统的以口供为中心的证据审查模式和"形式化"的举证、质证方式已无法满足庭审实质化对公诉能力的要求.因此,树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理念为主体,以提高证据审查能力和出庭公诉能力为"两翼",积极打造"一体两翼"的公诉实战技能,将成为检察机关应对庭审实质化的必然选择.
    • 哈腾
    • 摘要: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核心是加强庭审实质化,这一改革举措无疑给检察机关的公诉办案理念、证据审查模式以及出庭公诉方式带来深刻影响,尤其对公诉人的证据审查能力和出庭公诉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传统的以口供为中心的证据审查模式和“形式化”的举证、质证方式已无法满足庭审实质化对公诉能力的要求.因此,以树立审判为中心的诉讼理念为主体,以提高证据审查能力和出庭公诉能力为“两翼”,提高公诉实战技能,将成为检察机关应对庭审实质化的必然选择.
    • 方莉惠
    • 摘要: 近些年来,冤假错案频繁发生与公安司法机关刑讯逼供非法调查取证有直接的关联.云南杜培武案、湖北佘祥林案、河北聂树斌案,河南赵作海案等严重挑战着法律的公正与权威.杜培武案以及后续披露出来的一系列冤假错案都揭示出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发展过程中存在制度缺陷和相关体制改革具有滞后性.而程序性辩护作为一种监督诉讼公正的手段,可以有效保证侦查、检查还有审判行为的合法性,并对实施违法侦查还有违法裁判的官员进行程序上的制裁.程序性辩护对维护司法裁判公正、保障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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