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公约
人权公约的相关文献在1992年到2020年内共计71篇,主要集中在法律、外交、国际关系、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68篇、会议论文3篇、专利文献33篇;相关期刊60种,包括天风、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辽宁行政学院学报等;
相关会议3种,包括第二届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成果展示与经验交流会、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2007年度中国刑法学年会等;人权公约的相关文献由67位作者贡献,包括周莹、孙世彦、韩立丽等。
人权公约
-研究学者
- 周莹
- 孙世彦
- 韩立丽
- 习亚伟
- 余松龄
- 刘刚
- 刘竹君
- 刘若南
- 刘计划
- 双林
- 叶伟民
- 叶昌俊
- 吴轩
- 喻权域
- 回雪宁
- 孙平华
- 岑飞
- 张亚苗
- 张兰图
- 张宇轩
- 张燕玲
- 张秀玲
- 彭少慧
- 彭錞
- 徐林
- 徐爽
- 房广顺
- 曾祥华
- 曾锋
- 李世安
- 李伟
- 李佩蓉
- 李忠
- 李民
- 李璐怡
- 李红勃
- 李蕊
- 杨云骅
- 杨婉莉
- 杨福忠
- 林钰雄
- 毕道俊
- 毛俊响
- 潘俊
- 王德志
- 王祯军
- 王顺安
- 班文战
- 瞿云灿
- 石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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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亚苗;
刘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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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我国终身监禁制度适用案件类型单一、法律规范性内涵和法律性质的研究未达成共识.但不可否认其有着死刑替代的正当性.对此,应当进一步明确终身监禁的法律性质及内涵,结合《刑法》及其司法解释来理解死刑适用和代替路径,再联系人权公约,审慎扩大终身监禁的适用范围,以收缩式路径确保终身监禁死刑替代功能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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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世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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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际人权标准经常被自觉或不自觉地当成西方人权标准或主要反映了西方人权标准。以《世界人权宣言》和《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为代表的国际人权标准的形成过程表明,非西方国家广泛参与了国际人权标准的制定过程,贡献了自己的人权智慧和方案,这些标准是不同人权观念和标准交融的结果。而消除种族歧视被纳入国际人权标准的事实则证明,非西方国家甚至能够就某些事项主导国际人权议程,弥补西方人权历史的缺陷。此外,批准核心国际人权公约的状况也说明,广大非西方国家自愿地接受了其中所载的国际人权标准。纵观国际人权标准的形成和接受过程,尽管不能否认西方国家对当代国际人权标准的重大影响,但作为整体的国际人权标准因其合理性而得到了普遍认同和接受,并因此具有相当大的包容性和普遍性,是人类文明的共同成果。因此,国际人权标准不是"西方的",而是"世界的",是属于每一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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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世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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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际人权标准经常被自觉或不自觉地当成西方人权标准或主要反映了西方人权标准。以《世界人权宣言》和《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为代表的国际人权标准的形成过程表明,非西方国家广泛参与了国际人权标准的制定过程,贡献了自己的人权智慧和方案,这些标准是不同人权观念和标准交融的结果。而消除种族歧视被纳入国际人权标准的事实则证明,非西方国家甚至能够就某些事项主导国际人权议程,弥补西方人权历史的缺陷。此外,批准核心国际人权公约的状况也说明,广大非西方国家自愿地接受了其中所载的国际人权标准。纵观国际人权标准的形成和接受过程,尽管不能否认西方国家对当代国际人权标准的重大影响,但作为整体的国际人权标准因其合理性而得到了普遍认同和接受,并因此具有相当大的包容性和普遍性,是人类文明的共同成果。因此,国际人权标准不是“西方的”,而是“世界的”,是属于每一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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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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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事诉讼制度中有关当事人权利救济制度,乃人权保障之基石,二战后制定的《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欧洲人权公约》为人权保障之重要一环。自2009年以来,台湾地区的''''大法官解释''''及各级法院判决理由,不但援引《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也出现了《欧洲人权公约》及欧洲人权法院判决的身影。民众对人权保障之要求,带给各司法机关极大冲击,反映在2017年台湾地区关于司法改革的讨论中,有关权利救济之司法改革议题,就有长达上百项之建议意见。在上诉权保障部分,原本轻罪不能上诉三审,''''释字第752号解释''''要求修改,经二审才改判决有罪者仍须给予实质且有效之审级救济。公正审判不再限于片面的抽象文字,扩及实质的法院接近、公平法院、妥速审判、武器平等与最低限度的程序保障,除假释救济之''''接近权''''、司法人员身份保障、无罪推定均在具体案例中被反思。而禁止酷刑也不仅聚焦于讯问方式,转而要求通过积极的措施来确保受刑人人性尊严不被减损,受刑人权利保障的制度面临修改,检察官执行命令也遭遇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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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佩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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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前言环境污染及高度开发极可能影响人权的维护与享有,另外,人权论述又可加强维护环境的论述,~①因此,在国际法中存在着将"环境"与"人权"联结的主张。随着环境相关权利的论述在国际法中持续发展,既有的国际环境保护机制及人权保护机制开始有所调整,环境保护机制逐渐纳入人权保护的思维;人权机制也开始重视环境维护的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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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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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大陆配偶作为台湾地区外来配偶中的主力军,同港澳配偶、外籍配偶一起推动了台湾地区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同为"婚姻移民",大陆配偶与其他外来配偶的在台待遇却差异较大,尤其在对婚姻家庭生活利害攸关的夫妻财产制、子女监护权及遗产继承权上,大陆配偶遭受歧视明显.这种差别待遇的做法不仅伤害了两岸婚姻当事人及其家人的感情,也影响了两岸关系的顺利发展,并成为两岸婚姻高离婚率的诱因之一.结合国际人权公约中基本人权之平等保护要求以及台湾地区大法官司法解释对家庭权应受保障之明确论述,我们对台湾地区实行差别待遇之正当性基础提出质疑.台湾当局应抛除成见,修改现有歧视性立法,对大陆配偶分步实现"平等保护",同时为了两岸关系的制度化,应推动出台两岸关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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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红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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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更好地实施《世界人权宣言》的内容,联合国通过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该《公约》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各项经济、社会、文化权利,成为保障全人类富足、有尊严和健康文明生活的国际人权宪章和法律基础,同时还设立了相关的执行、监督机制。中国自签署、批准《公约》以来,采取了诸多措施,积极承担《公约》义务,切实保障公民的各项权利,在人权领域取得了显著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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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玉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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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5月5日,《〈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正式生效,这一国际条约将首次使个人可以就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受到侵犯提出申诉,同时将所有人权放在一个同等地位加以审视.作为联合国系统重要的监督人权实施的机制之一,议定书在缔约国报告程序之外,规定了个人来文程序、国家间指控程序和调查程序三位一体的权利救济程序,极大地加强了对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国际保护.文章试图通过对议定书相关问题的研究,论证议定书在保护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方面的重大突破及我国应采取的应对措施,并对议定书的前景进行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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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璐怡
- 《第二届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成果展示与经验交流会》
| 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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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在一些局部冲突中,一国在境外侵犯人权的事件时有发生。《欧洲人权公约》等区域性人权公约主要适用于缔约国领土内,而缔约国对域外侵权是否需要负责以及如何负责的问题,逐渐受到关注。本文以《欧洲人权公约》为例,研究区域性人权条约域外适用的问题。根据《公约》第1条的规定,“管辖”是一个缔约国就其违反公约规定侵犯人权和自由的行为承担责任的必要条件。“管辖”主要是指的一个国家的领土之上受到的管辖。然而,第1条中的“管辖”不应当被限制于一个缔约国的领土范围以内。在例外情况下,缔约国在域外的行动可能也会被包括在第1条所说的“管辖”范围之中。究其原因,是因为缔约国应当对其在域外所实施的产生实质效果的行为负责。如果缔约国在域外的军事行动和政治行动,导致其实际控制了域外的一片领土或一部分居民,该国民本身所在或所属的国家很难再插手对该人的人权进行保护,此种情况下,侵权即使不发生在缔约国领土之上,也是该国的“管辖”内。提出“《公约》适用于缔约国的领土之上”的例外,主要有两种情况:“国家代理职权”和“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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