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裁判文书
刑事裁判文书的相关文献在1990年到2022年内共计85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84篇、会议论文1篇、专利文献1491篇;相关期刊56种,包括法律方法、人民司法、民主与法制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江苏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16年会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论坛等;刑事裁判文书的相关文献由95位作者贡献,包括罗书平、王继余、侯兴宇等。
刑事裁判文书
-研究学者
- 罗书平
- 王继余
- 侯兴宇
- 刘金华
- 吕阳
- 周道鸾
- 山民
- 曾娇艳
- 曾繁深
- 杨连干
- 邓淦华
- 马源
- 高一飞
- 丁寿兴
- 于志刚
- 何昕
- 何清
- 余长烜
- 刁爱清
- 刘慧明
- 刘晓虎1
- 刘晨玥
- 刚青卓玛
- 卫爱民
- 吴倩
- 吴卫星
- 吴学敏
- 吴林轶
- 吴瑜虹
- 吴瑜虹1
- 周克松
- 周维平
- 唐师瑶
- 孙晴1
- 孟傲
- 孟凡哲
- 宋庆党
- 屈佳
- 帅清华
- 帅清华1
- 康宇佳
- 张勇
- 张国军
- 张宇2
- 张阿妹
- 徐荣
- 李兵
- 李响
- 李旭
- 李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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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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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证据说理是裁判文书说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事实认定说理和法律适用说理的基础。本文拟以刑事裁判文书说理为视角,对证据说理进行研讨。繁简分流是证据说理的前提,有必要根据法院审级、案件类型、争议情况等进行繁简分流,做到该繁则繁、当简则简、繁简得当,明确证据说理的重点所在。当前刑事裁判文书证据说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简单堆砌证据的“回避说理”、缺乏认证分析的“模糊说理”、证据说理与事实说理脱节的“分离说理”。针对上述问题,本文认为应当坚持证据裁判原则,提出科学列举证据、坚持必要性说理,增强认证分析、坚持针对性说理,注重证据说理与事实说理相结合、坚持整体性说理,从而确保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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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荣;
祁凯;
邵志祥;
李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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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危险作业罪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罪名,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危险作业罪加入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圈”,给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特别是与司法机关的衔接带来新的课题。中国裁判文书网共公布危险作业罪刑事裁判文书48个,笔者以48个文书为分析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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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维平;
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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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事实说理是刑事裁判文书说理的重要类型.从裁判过程看,事实说理是对事实裁判逻辑的体现及对事实裁判行为的记录,而事实裁判逻辑体现为程序逻辑、证据逻辑及建构逻辑,事实裁判行为则是法院对控辩双方之间的庭审证据争议、定案根据争议及判决事实争议作出裁判的活动.因此事实说理应在从立案到宣判的不同诉讼阶段中,重点围绕上述三个环节展开,并在每个环节依次完成记载具体争议、评判控辩主张及表述法院观点三个步骤."三环九步法"既是刑事裁判文书对事实建构逻辑方法的映射,也是对审判实践经验的总结,亦将助推前述指导意见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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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顷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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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事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缺乏相应的信息处理手段,实践中主要存在与前科制度产生逻辑矛盾、刑满获释者再社会化遭遇困境,以及个人信息具有被侵害风险等问题.鉴于此,应确立刑事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的原则,细化刑事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的规则,规范裁判文书的使用并完善救济措施,力求在遵循司法全面公开的同时,兼顾个人权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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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锦凡;
李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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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使得裁判文书文本公开逐渐为裁判文书网上公开所取代。随着司法改革的全面推进,“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政策逐步确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对裁判文书禁止上网情形进行明确,但各地界定不一以及相关配套制度不完善使得实践中适用困难重重。与此同时,飞速发展的互联网有助于肩负着社会规范、法律宣传等功能的刑事裁判文书有效发挥其功用。现阶段的当务之急是在平衡公众知情权与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严格限制禁止上网公开的范围,待条件成熟时应探索完全无条件上网公开,以最大程度实现司法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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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青卓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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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说明了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重要性。然而,实践中刑事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在阐明事理、释明法理、讲明情理、讲究文理等共性问题上未达规范性要求;在个性说理中则存在同质化明显的问题。应以明确性为核心,构建以积极一般预防为导向的明确性解释规则,并以此指导刑事裁判文书的释法说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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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家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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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认罪认罚作为原则性条款被写入其中。《刑事诉讼法》实施一年以来,日益频发的被告人反悔现象对该制度产生了冲击。基于138份裁判文书分析发现,认罪认罚反悔上诉现象反映出我国刑事审判中存在自愿性审查程序缺失、有效辩护缺位和法官说理淡薄等问题。司法实践中,被告人的反悔应当是有限度的“反悔”。未来应当从完善律师有效辩护,建立法院“说理+阅卷+询问”裁判模式,检察院量刑建议精确化三个方面入手,规范被告人反悔上诉程序,从而保障被告人的权利,提高司法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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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佳;
陈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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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关于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为基础的释法说理改革是化解刑事裁判文书形式化的良方.从理论层面上说,该意见明确标准、区分繁简、厘清对象且扩宽论据,对判决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从司法实践来看,论证匮乏、说理生硬等问题仍然存在于刑事裁判文书之中.在当前司法改革的关键期,应做好说理指导与示范,强化法官说理意识和说理能力,营造说理环境,促成文书"法理情"相互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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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硕朋
- 《江苏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16年会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论坛》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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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由于有别于传统侵害人身权利或财产权利的犯罪,人们普遍的重视程度以及接受严重侵害知识产权行为作为犯罪评价的接受度不高.而法院的职能是依照法律程序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进而做出公正的裁判."审"是前提,"判"是结果,裁判文书则是这种"判"的结果的载体,又是"审"的过程的记录,是法院通过一系列诉讼活动行使其审判职能的终端和具体体现.现代刑事诉讼的发展要求法官充分公开心证的过程以及结果,寻求法律职业共同体与公众的对话交流,提高判决的可接受性,彰显法官的理性.这些目标的实现有赖于整个司法环境与司法制度的不断完善,在现阶段,对于裁判文书加强论理可以满足上述目标的一部分要求.rn 本文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运用实证分析、比较研究、归纳总结等方法,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刑事裁判文书的论理进行论述.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刑事裁判文书具有彰显刑事判决的正当性、彰显裁判者的理性、彰显知识产权犯罪的特性的意义。对法理的分析,从笔者梳理知识产权犯罪的司法实践看,要注意以下三个环节:在对案件事实的法律认定过程中要注意法理分析、在具体法律的引用上要注意法理分析、对案件的情节及控辩双方的定罪量刑意见应当有合情合理的分析。完善路径要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刑事裁判文书的完善依赖于整个法制环境的改良,配套制度的改革。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如同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一样,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笔者深信,在广大法官坚持不懈地努力下,通过改革,裁判文书一定能真正成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有力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