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求偿
代位求偿的相关文献在1988年到2022年内共计98篇,主要集中在法律、财政、金融、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98篇、专利文献10篇;相关期刊71种,包括法制博览、法制与社会、中国海商法研究等;
代位求偿的相关文献由100位作者贡献,包括刘菲菲、姚健、李晓鲁等。
代位求偿
-研究学者
- 刘菲菲
- 姚健
- 李晓鲁
- 杨妍
- 武伟
- 盖世钰
- 丁凤伟
- 丁晓鸣
- 丁海湖
- 于忠阳
- 付海京
- 何小勇
- 何洋
- 倪学伟
- 刘传哲
- 刘冰
- 刘欢欢
- 刘海斌
- 刘申
- 刘颖
- 吕荣
- 吴君霞
- 吴磊
- 周刚
- 周润
- 姜毅
- 姜鹏飞
- 娄丙录
- 孙峥
- 孙文思
- 尤匡领
- 常清
- 张丽
- 张全意
- 张宏哲
- 张尧
- 张晓芮
- 张艳芹
- 彭根云
- 徐春燕
- 扈春海
- 方阁
- 曲庆云
- 李东霞
- 李冬梅
- 李晓荣
- 李海明
- 李湘芬
- 李茜
- 杨优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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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君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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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打击网络文学盗版犯罪的司法实践中,一个突出问题是大量著作权人身份不明,使其难以得到合理赔偿。代位求偿制度可以使诉讼缺位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较好保障。网络文学盗版案件刑事诉讼代位求偿权的性质是法律特别拟制的债权关系。构建代位求偿权要妥当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代位求偿制度的适用范围、代位求偿人的权利范围;代位求偿人参与诉讼的时间、代位求偿人与著作权人的利益安排、著作权人向代位求偿人主张权利的时效、超过时效无人领取的赔偿金的处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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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一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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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沿海和国内水路运输适用的保险代位求偿权诉讼时效与《海商法》规则存在一定的割裂,本文从该权利的法律性质出发,通过对比两者在相关法律规定的不同,结合沿海及国内水路运输的司法实践,对沿海和国内水路运输保险在此方面规定的完善提出参考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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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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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武汉金凰假黄金案中,当事人通过保险单特别约定将普通财产保险实质性变更为保证保险,利用保险增信功能以实现融资目的.该案的发生将近年来发展迅速的融资性保证保险的法律风险暴露出来.透过对案涉特别约定效力与保险合同性质的分析,可以看出,融资性保证保险虽然相较于传统担保方式,有着十分明显的优势,但仍存在诸多法律障碍,如金融机构审查义务的不当履行;保险行业风险管控不足;保险人的责任承担问题等.在后续发展中,一方面要对投保人审查义务进行合理分配,提高承保规范性,强化风险防控;另一方面要明确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行使范围,以实现我国融资性保证保险业务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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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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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李某醉酒后,谈定以200元的服务费让代驾肖某送其回家。途中,由于肖某车速过快、与前车避让不及,导致车辆撞上路旁大树。经交管部门认定,代驾肖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保险公司向李某赔偿3万余元修车损失后,即绕过李某找肖某追偿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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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洋;
丁晓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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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司法实践中,保险人赔付保险金后向法院提起代位求偿权之诉中,除了主张第三人给付赔偿款外,亦常常要求第三人赔偿保险人因垫付赔偿款而遭受的利息损失。又因保险法对保险人能否主张利息损失没有明确规定,司法裁判中对能否支持保险人主张的利息损失有着不同的理解。本文在剖析司法裁判文书的基础上,对利息损失的性质及功能做深入探讨,以期对司法审判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