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法
城乡规划法的相关文献在1994年到2022年内共计365篇,主要集中在建筑科学、法律、经济计划与管理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329篇、会议论文36篇、专利文献31853篇;相关期刊183种,包括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浙江房地产、城市问题等;
相关会议15种,包括2015中国城市规划年会、2014中国城市规划年会、2014(第九届)城市发展与规划大会等;城乡规划法的相关文献由407位作者贡献,包括汪光焘、赵民、雷诚等。
城乡规划法—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31853篇
占比:98.87%
总计:32218篇
城乡规划法
-研究学者
- 汪光焘
- 赵民
- 雷诚
- 宋才发
- 洪亮平
- 范凌云
- 何明俊
- 刘志锋
- 刘颂
- 孙敏
- 孟旦飞
- 宋群胜
- 庞前聪
- 张京祥
- 张勤
- 李晓刚
- 李鑫
- 楚道文
- 王兆江
- 王岩
- 许金曼
- 郭艳平
- 陈建清
- 陈真
- 陈西敏
- 陶文铸
- 高世超
- KANG Ying
- SANG Dongsheng
- 丁大忠
- 丁宁
- 丁成日
- 万焕10
- 严建功
- 严玺
- 乐芸
- 乔新生
- 乔自成
- 付明达
- 任峰
- 任芝浩
- 任赵旦
- 任露辉
- 何东升
- 何云
- 何展12
- 何序君
- 何应清1
- 何波
- 何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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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裁判要旨】就城镇总体规划可诉性而言,总体规划内容实施尚有不确定性,且需借助详细规划尤其是修建性详细规划才能实施,更需要通过“一书两证”才能得以具体化。当事人认为总体规划内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当通过对实施总体规划的详细规划尤其是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异议程序以及对颁发或不颁发“一书两证”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程序寻求救济。对总体规划的监督既可以通过《城乡规划法》第十六条等规定的民主审议程序进行,也可以通过专业判断和公众参与等程序进行,但不宜通过司法审查程序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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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良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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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后我们有建设需要,一定会提前与自然资源部门对接,避免再走弯路。”近日,商丘市博睿蓝天幼儿园负责人握着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睢阳分局宋城中队中队长刘勤广的手懊悔地说。事情还得从睢阳分局执法人员的一次日常巡查说起。近日,该局执法人员在例行巡查时,发现博睿蓝天幼儿园涉嫌违建,立即向睢阳区“双违”办和辖区政府汇报,并着手调查核实,最终确定该幼儿园计划新建的游乐设施等构筑物违反了《城乡规划法》,属于违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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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鸣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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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16]248号)的要求,由昆明有色院主编的国家标准《有色金属工业总图规划及运输设计标准》GB 50544-2022获批发布,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是在《有色金属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544-2009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及节能环保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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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把文物保护管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的指示要求,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以及《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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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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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违法建筑现象层出不穷,屡拆屡建,逐渐成为国家现代化发展中的“顽疾”。2019年新修改的《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相继出台以整治违法建筑现象,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更是明文规范建筑用地的合理使用。但在理论层面,关于违法建筑内涵界定及其处理方式仍有待商榷,以通过分析违法建筑与合法建筑的法律边界,区分与违法建筑类似的概念,再根据不同标准对违法建筑的分类,进而总结出科学合理的违法建筑构成要件以及相关处理建议,从而为行政执法机关处理违法建筑案件提供有益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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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奕;
左昊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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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颁布与实行,法律在城乡规划行政过程越来越受到重视,在行政行为过程中会存在众多问题与挑战。本文首先就相关城乡规划法律了解中国现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相关概念,其次对城乡规划行政行为中合法性边界进行相关思考与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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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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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笔者赞成政府的民心工程,主张应当对城市进行更新改造。但是,更新改造的过程中,必须尊重城乡规划法,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绝对不能大拆大建,更不能在城市规划没有修改的情况下,损害居民的切身利益。楼下传来轰轰隆隆的机器声。此前,湖北省武汉市实行老城区改造,楼下花园被钢筋混凝土覆盖。在住户们的强烈要求下,市政部门重新恢复的绿色植被。这是居民努力的结果,也是城市更新值得反思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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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依照《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新的国土空间规划批准生效前,为落实国家发展战略,保障“十四五”近期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项目、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各省(区、市)可按照2019年国家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50%预支建设用地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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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立业;
李鲁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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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昌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麦香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城环资委委员、市人大代表,对全市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组首先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关于全市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情况的汇报,以及市交通运输局等6个相关单位和奎聚街道等4个镇街分管负责同志相关工作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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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绍琦
- 《2016年第十三届长三角法学论坛》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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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城乡规划法》第64条与第40条,共同构成一个法律规则,第64条作为违反规划建设管理秩序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由于立法的模糊性,导致理论界和实务界理解不一.从分析法条的语法结构、立法技术入手,对不同观点进行了解析,并结合实践,对法定处罚种类、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作了剖析,以求贯彻《城乡规划法》对违法建设管制之立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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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婉婷
- 《2018中国城市规划年会》
|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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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地方城市纷纷添加了城乡规划修改的相关内容到地方城乡规划条例中.本文通过规划的法定性、变更的裁量性、公众参与的缺失以及监督检查的疏忽四个方面阐述了地方规划条例需要进行修改程序法定化的必要性.然后通过对10个省会城市、直辖市、滨海城市等不同类型典型城市规划条例的比对研究,探讨其在规划修改内容、法律责任、监督检查三个方面的具体区别和存在问题,为后续深入研究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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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明达
- 《2015中国城市规划年会》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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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建立与完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是促进乡村发展,规范乡村建设活动,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必然途径.2008年,《城乡规划法》提出建立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的明确要求,并对该项工作的基本原则进行了规定.经过六年的酝酿与探索,2014年,《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实施意见》将这项任务的条件、机关、程序等内容加以深化,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指明方向.但是,目前看来,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在许可申报条件、程序、内容、要件等方面都存在改进空间,与管理流程相对完善的城市建设规划许可制度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本文即从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入手,核心关注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发放流程与要求,明确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转型方向,探索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法定内容的不足,阐明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的实施困境,在总结各地实践创新的基础上,针对现状提出优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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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刚
- 《2014中国城市规划年会》
|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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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城乡规划法》虽已明确规划管理方式中新增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但相应的规划审批管理办法并未细化,而已有研究对集体土地上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制度探讨鲜有涉及.本研究按照城乡统筹发展及城乡一体化规划管理思路,结合厦门市集体土地建设规划管理政策研究实践,提出建构集体土地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体系,对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及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具有一定探索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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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春华;
贾少朋
- 《2014中国城市规划年会》
|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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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虽然《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为村民参与村庄规划提供了依据,但由于诸多原因,村民参与村庄规划依然存在很多缺陷:村民参与法律制度不健全,基层政府的观念有待转变,村民参加方式效果不佳,村民参加的救济渠道缺失.在城乡一体化发展背景下,村庄规划需要村民的广泛参与.为此,通过改进村民参与村庄规划法律制度、健全村民参与村庄规划机制、改善村民参与村庄规划效果和完善村民参与村庄规划救济制度等方式促进村民参与村庄规划,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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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新宇;
许建伟;
项兆奎
- 《2014中国城市规划年会》
|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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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众参与是当今城乡规划中体现“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但是我国城乡规划中的公众参与无论是提倡程度还是实际参与程度都有待于进一步提高.2007年《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城乡规划中的公众参与制度开始步入新阶段.本文在参考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城乡规划条例,从法学的视角对城乡规划中公众参与的权利主体、权利客体、主要内容、法律限度和权利救济等主要构成要素进行解析,据此提出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具体措施,即:加强公众参与公共政策执行的法律化和制度化建设,加快完善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法律体系完善,加快推进城乡规划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非政府组织、各级人大政协和新闻媒介等组织结构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意见表达制度,建立协商决策制度,健全监督检查制度,构建完善赔偿制度等,从而推进我国城乡规划领域公众参与制度建设,并为城市管理与规划者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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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G Ying;
康盈;
SANG Dongsheng;
桑东升
- 《2014(第九届)城市发展与规划大会》
|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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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于我国基本国情与西方国家有所不同,目前的公众参与仍流于形式,《城乡规划法》对于公众参与制度的规定较为粗略等问题,本文总结了目前城市规划中的公众参与现状和问题,重点借鉴了英国、新加坡和美国的公众参与制度和参与方式,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当前我国公众参与制度及相关法制保障机制的完善策略,包括:采用循序渐进原则;完善公众参与的方式与流程制度;加强相关法制建设;避免公共过度参与和参与不足两个极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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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秀峰;
黄刚;
金一维;
宰娟;
杨春芳
- 《2013中国城市规划年会》
| 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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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面对“十二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城乡规划法》统筹城乡规划的要求,为更好地发挥规划引导城乡发展的作用,常州城乡规划面临着编研层次仍有不足,规划衔接有待加强、评估机制尚不完善、与相关部门衔接有待加强、管理机制和审批主体有待梳理、立项依据需进一步明确、成果转化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等问题和挑战.提出了完善规划体系、完善编研内容、完善编研过程、完善服务对象、完善规划空间覆盖面、完善编研管理机制等优化规划编研体系的对策.在借鉴深圳、广州的规划编研和管理体系后,提出构建“313”结构的常州市城乡规划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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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达;
王海琴
- 《2013中国城市规划年会》
| 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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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通过探讨我国传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存在的各种问题及其与新的《城乡规划法》之间的冲突分析,并在总结控规各方面控制内容与内涵要求的基础上,提出基于分层式弹性控制的“新控规”模式,并较为详细地论述了其主要构成与控制方式.当今城市化水平正处于加速增长阶段,城市的发展有很多难以预测的因素,规划师也不可能对于城市的发展做出完美的预测,在控规编制中通过引入分层控制的方式,达到增加多元化控制方式、细化控制对象类别、区分不同控制对象的控制强度的目的,虽然从一定程度上能够增强了控规的“柔韧性”,但是并不能希望此法能够一劳永逸的解决控规的各种问题,作为城市规划师仍有必要对“新控规”模式进行不断地研究、调整、完善,从而使得控规能够更加合理有效地规范与引导城市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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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强
- 《2013中国城市规划年会》
| 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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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以十八大报告提出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指导,从民主的基本原理和几种基本形式(直接民主、代议民主、参与民主与协商民主)入手,分析了规划公众参与的程序、原则、特点、国家与民众的关系等问题,指出规划公众参与要防止“形式化”和“表演化”的右,更要防止奉民意为圣旨的民粹主义的左.不能因代议民主有各种缺陷,而用直接民主、参与民主、协商民主来取代代议民主,更不能因此而赞美“街头民主、广场政治”,而是要必须通过坚持和完善代议民主,特别是司法救济程序来完善规划公众参与制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处理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