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长期以来,市场导向研究聚焦于市场导向与既有企业绩效间的直接因果联系、调节关系;或是市场导向的先决条件的作用。对于市场导向的转换过程缺乏了解。这些市场导向研究局限于经济理性(economic rationality),而忽略了合法性等规范理性(normative rationality)对于新企业成长的解释作用(Oliver, 1997; Zimmerman & Zeitz, 2002)。新企业成长是在新进入缺陷和合法性约束下,在面临竞争者和顾客等多方利益博弈中,突破“合法性门槛”的成长过程。但现有研究对于新企业在面临新进入缺陷条件下,如何发挥竞争导向等市场手段的作用,提升组织合法 性?中国转型经济背景下,市场手段、合法性如何共同影响新企业成长?等新企业成长问题还 缺乏清晰的理论认识和实证检验。rn 本文整合制度理论、市场导向、种群生态等理论视角开展了新企业合法化成长的实证研究,重点回答以下理论问题:竞争导向如何通过竞争合法化过程,促进新企业成长?基于110份新企业的有效问卷,通过相关分析与多元回归等统计分析方法对相关理论假设进行验证,本文主要发现和结论如下:竞争导向作为一种市场手段通过组织合法 化的中介过程影响新企业成长。这说明新企业需要提升竞争导向,并通过竞争导向行为的合法 化来实现稳健的成长。本文的理论贡献体现在:第一,在新兴经济体情境下,验证了竞争导向与组织合法性等视角对非国有新企业成长的解释效力,拓展了市场导向理论的解释边界。第二, 检验了竞争导向对于组织合法性具有正向影响,并通过合法化中介过程影响新企业绩效,补充解释了种群生态等视角。与传统种群生态理论将竞争与组织合法性视为构成种群生态的两个起相反作用要素的认识不同,本文研究说明竞争与合法性并非一把“双刃剑的两面”,新企业可以利用竞争导向,提升合法性,并进而促进新企业成长。